一、战 夏商周春秋期军政军制车战主"师"作战单位战随着战争式由车战主向步战主转变军事领导体制产相应变化普遍实行、相权制度统率军队官称、军、军、军秦称良造秦王嬴政设尉武官楚武官称柱、柱 战期武官设置比较完备赵设左司马、都尉齐设司马秦、齐、楚设郎各诸侯都普遍设都尉负责卫戍职秦尉职负责警卫都 战期军队领导体制基本特征各诸侯都建立统军队君军队高统帅军权高度集君独揽军队组建、调、征伐权限"虎符"制度军权集主要体现各普遍实行征兵制郡县单位征集兵员男服兵役龄约一5岁陆0岁些诸侯采用招募、考选勇士办作组建军队种式魏"武卒"、齐"技击"、秦"锐士"等种招募兵员视募兵制端 战车兵位较春秋虽降低军队重要组部步兵替代车兵各军队主力兵种骑兵始发展独立兵种自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建立强骑兵各诸侯均重视骑兵建设骑兵遂军队重要兵种 战期各诸侯普遍建立备兵使军队拥强战斗力各都普遍抓紧军队严格训练执行严肃军纪各都建立军队赏罚制度秦制定军功爵二0级规定贵*按军功实行奖赏《商君书_境内》称:"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则盈论;野战斩首三千则盈论吏自操及校尽赏"凡"盈论"者基本按二0等爵递升士卒畏战退却要处黥、劓刑总战军事规已相完善维护战场纪律军队内部连保制度军营内部警戒各级军官权限战斗编组及军旗、徽章使用指挥号令实施等面都具体严格规定表明军事制度已经相完备 二、秦朝 秦朝历史第统专制集权家创立央集权军事领导体制世产极影响 秦统首创皇帝制皇帝执掌全高军事权力全各军队调发帅兵权授予都必须皇帝发给虎符信物兵符铜铸虎形背刻铭文两半半留皇帝手半发给统兵帅任何军队调发须由皇帝所遣使臣持符验合能效 央高军事职官称太尉统前太尉称尉或尉位于良造良造撤消太尉升武官位列"三公"太尉统兵权调兵权家发兵皇帝则指派军统兵央集权军事领导体制与郡县制行政体制相适应郡、县、乡均专职主管军政职官郡设郡尉负责兵员征集、调遣武器装备制造、保管及治安等;县设县尉掌县军政;乡设游徼管军政及治安 秦朝车兵依作战担负着重要任务进攻车兵冲锋陷阵破坏敌军战斗队形;防御战车布阵垒阻滞敌军冲击车兵编制基本沿袭战制度般御手、乘车战士车属步兵三部 步兵秦军主要兵种称"材官"轻装步兵与重装步兵轻装步兵穿铠甲行灵战弓弩杀伤远距离敌重装步兵身着铠甲待与敌接近戈、矛、钺、殳等兵器与敌格斗种区由武器装备战斗需要决定军制史进步 秦军作战车、步、骑诸兵种混合编队协同战斗既发挥各种兵器特能弥补各兵种缺点秦始皇陵兵马俑坑土情况看数千组军阵执矛持钺步兵驾驭战车车兵策马立骑兵诸兵种各司其职默契配合 秦朝实行普遍征兵制凡适龄男都必须专门名册登记并始服徭役称"傅籍""傅籍"龄一漆岁始至陆0岁止(爵位者止于5陆岁)"傅籍"者律服兵役二本郡京师或边疆统称"卒";每男除二兵役外需本郡县服役月担负修筑城垣、道路及运输等任务期更换故称"更卒"种全性按龄征发普遍征兵制代影响 三、汉朝 西汉军事制度既继承秦代制度创新皇帝仍高军事统帅通直接操纵两央军事领导机构控制全军两机构:由郎令、卫尉、尉等组央警卫机构;由太尉、军、、尉等组全高军事行政机构 央警卫部队宫廷警卫与京城警卫宫廷警卫称南军由郎令(光禄勋)负责卫尉统领;京城警卫称北军由尉(执金吾)负责担任宫殿外京城内警备效控制全军皇帝央设置太尉首军事领导机构太尉名义高军事官实际负责军事行政并发兵、统兵权 汉武帝设置军职逐渐取代太尉执掌军权甚至超越丞相权限武帝置罢其实际位高异 西汉行政体制郡县制官称太守官称都尉太守总管军民诸政都尉治军事者具体负责郡内切军事行直接统率部队权力重县级军事领导机构与郡级相类似县令主管切军政事务县尉管军事职责主要抓捕盗贼负责境内警备于县令定独立性乡设游徼乡亭设亭军事基层组织 汉武帝始央降附或内属少数民族均设属处属都尉属高官武职兼理民事汉代军事体制特征加强属及边疆区军事控制央派些临武官称"持节都护"西域都护、护羌校尉等位相于内太守构汉代种独特军事领导机构同央政府边疆区进行控制特殊措施 西汉兵役与劳役统称"徭役"男均需服徭役先本郡"车骑材官卒"即郡兵进行军事训练获必要军事技能乡务农家预备兵;再根据实际需要或"戍卒"即边防军服役或"卫卒"即京城警备部队服役结束每需本服劳役月称"更卒"任务修营垒、做烽燧、建宫室、陵墓修河堤运输等等 汉武帝前车、骑并重骑兵取代车兵汉军主力兵种汉匈战争几战役骑兵发挥重要作用使古代骑兵完向战略军种转变战争主力 汉军编制部曲制领兵军设部、曲、屯、队、、伍组织系统部汉军高级编制部主管军官称校尉官秩同于太守征作战受领兵军指挥曲隶属于部官叫军侯位相于县令屯置屯队设队率伍军基层组织套军事组织体制设置战则由朝廷任命军予统帅征讨伐 四、隋唐 隋唐军事制度特点盛唐赫赫军威程度益于完善、运行良军事体制唐朝军权集于央由皇帝亲自掌握尚书省辖兵部家军务统理机构其官兵部尚书贞观十(陆三陆)北朝府兵制度进行重调整:府兵家基本备军平隶属于十二卫太东宫六率其左右卫领陆0军府诸卫领四0-50军府其余隶属东宫六率每卫设军军二每率设率副率二平负责管理府兵轮番宿卫诸事战经皇帝任命率领各府调集府兵征"若四事则命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归于朝"(《新唐书_兵志》)重军机要事由政事堂举行宰相议辅佐皇帝商决兵部负责武官考核、任免军队编制及轮换、甲仗、厩牧、图籍等事务 府称军府唐朝期前基本军事单位其寓兵于农、兵农合构思向所称道太宗军府名折冲府兵员达一二00府一000府吧00府每府置官折冲都尉副官左、右毅都尉各全共设陆三四府兵员达陆0万主要布于作政治关、陇右、原等 府兵源主要自耕农主挑选贫民按规定三简凡二0岁男都简选象简选标准资财、材力、丁口三者据财产相者取富力量相者取强财、力均相者取丁口者经加入府兵要陆0岁解除兵役府兵本免租庸调家没减免优待盛唐征战赏赐兑现军社位降财产者厌恶服役、特别土兼并严重均田制破坏军资所依靠府兵制逐渐募兵制所替代玄宗元十(漆二二)始规模募兵募兵已具雇佣兵性质兵员素质低战触即溃平横行市井军费支募兵制施行转嫁于民间使社负担重募兵制度既唐由盛转衰原传统社期尚武精神隳丧根源 盛唐期边疆区建立节度使制度统辖边境野战军队其兵员已经职业化且骑兵主军力强盛极易于期握兵帅所利用引发安史乱 5、宋代 宋代皇帝直接掌握军队建置、调指挥权其兵权三:枢密院高军政机关负责战略决策、处理事务招募、调遣军队官称枢密使三衙掌全军队高指挥权力其全名殿前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各设都指挥使官位低于枢密院枢密院与三衙握发兵权管兵权互相牵制帅臣尽管平所统辖部队战由皇帝临派遣率兵征事定兵归三衙宋自说:"祖宗制兵兵本于枢密发兵权握兵重;京师兵总于三帅握兵重发兵权相维专制所百三十余兵变"(《宋史_职官二》)种制度削弱唐藩镇割据兵祸保障社安定确贡献同造互相掣肘、效率低弊端 宋朝军队三种:禁兵、厢兵乡兵边境区蕃兵禁兵家规军任务守备京师担任征战屯戍边郡、任务厢兵军队实际支专任劳役队伍属各州某些央机构担负筑城、修路、运输等任务训练乡兵即民兵非规武装些区域内乡兵反保境卫土较强战斗力 宋朝禁兵、厢兵都实行募兵制"亢健者"选入禁兵"短弱者"选入厢兵应募家属随营本须黥面涅臂标志途退役实则终身服役兵员空缺则弟补选逃亡或犯罪惩罚极重每遇凶饥岁量招募破产农民形宋朝冗兵冗费局面且往往收编盗贼兵兵源缺乏甚至罪犯源军队素质降低 陆、明代 明朝军事制度颇具独创性军队编制采用卫所制皇帝独揽军政权基础全各要设立卫所州设所数州设卫卫约5陆00所千户所与百户所各隶千余与百余全军队均按制度编入卫所每卫所官兵别隶属于所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司隶属于央五军(、左、右、前、)都督府都督府高军事机关掌管全卫所军籍征讨、镇戍、训练等则听命于兵部遇战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官率领卫所调发军队征战争结束领兵官归朝廷述职军队散归各卫所种制度保证统军权与调军权离防止专权作乱保证皇帝与朝廷(央)全军队控制 明军京军、军、边兵三部京军全军队精锐平宿卫京师战征战主力明祖京军漆二卫并式立五军、三千、神机三营平五军营专习阵三千营主巡逻神机营掌火器(图一三)军各卫军配置于内各军事重镇边兵配置于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九军镇称"九边"各设总兵官管辖另外民兵军籍外维持治安武装 卫所兵源自世兵制卫所军士武官均世袭入军籍称军户属都督府管辖受行政官约束父死继世代军社位低与罪犯伍素质低逃亡断明期实行募兵制召募士兵逐渐军队主力募兵制养兵耗费巨库绌终致力耗竭 漆、清代 清代前期央设军机处掌军政事承皇帝旨意办理军队由八旗兵绿营兵组八旗黄、镶黄、白、镶白、红、镶红、蓝、镶蓝八种旗帜标志"旗"本满族"兵民合"社组织兼军事、政治、经济等面职能八旗各旗主皆世袭清太宗增设蒙古八旗汉军八旗统全八旗完全事产军政组织直属于家再属于旗主京营八旗(由黄、白、镶黄三旗担任)驻防八旗者驻全要冲作震慑武力绿营兵参照明朝卫所制度召募汉兵绿旗标志营基础建制单位骑兵、步兵、守兵官由兵部选任每省均绿营数镇主称总兵总兵设提督节制省或数省各镇总兵巡抚、总督统率提督权力 满洲八旗骑射平川旷野冲锋陷阵本其所;汉军八旗善用火器围城攻坚水作战屡建奇功八旗兵清王朝建立巩固立汗马功劳故清朝采取优待满洲八旗政策各面均给予特殊照顾八旗兵逐渐斗志消沉自康熙平三藩乱始八旗绿营依赖益严重其战略主力位绿营所取
一、六部分工
1、吏部:又称天官,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
2、户部:又称地官,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货币、官员俸禄、财政收支等事务;
3、礼部:又称春官,掌管国家的典章制度、祭礼、学校、科举和外事活动等;
4、兵部:又称夏官,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驿站等事务;
5、刑部:又称秋官,掌管国家的法律、刑狱等事务;
6、工部:又称冬官,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
各部的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
二、古今对比
1、吏部: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户部:财政部、民政部;
3、礼部:中央宣传部、外交部、教育部、文化部;
4、兵部:国防部;
5、刑部:司法部、公安部;
6、工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
7、御史台(都察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
8、大理寺:最高人民法院。
三、机构简介
1、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
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
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2、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
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3、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4、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
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
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
5、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
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
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6、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
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7、演化
六部,是中国古代数个官署的统称。从隋唐开始,对中央行政机构中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的总称。又称六曹。发端于秦少府尚书,经后汉尚书台诸曹演化而成。
8、职务
六部的职务在秦汉时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中的六官,秦汉九卿的职务大部并入。
元代六部改属中书省。明太祖废宰相不置,以尚书任天下事,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位更加提高。清末,新设外务等各部,六部之名遂废。
9、尚书
尚书始于战国,掌管文书。汉武帝时地位逐渐重要。东汉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官员。唐代中央首要机关分为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执行政令。
宋以后三省分立之制渐成空谈,行政全归尚书省。明代以后,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分掌政务,六部尚书相当于国务大臣。
大书法家颜真卿曾任吏部尚书,诗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书,史可法曾任兵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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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六部
六部,又称六曹。发端于秦少府尚书,经后汉尚书台诸曹演化而成。六部的职务在秦汉时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
以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中的六官,秦汉九卿的职务大部并入。元代六部改属中书省。明太祖废宰相不置,以尚书任天下事,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位更加提高。
2、汉代
汉代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曹、吏部曹、民曹、主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为六部前身。东汉尚书开始分为六曹治理国事,据古籍记载,有三公曹、吏部曹、民曹、主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
其中三公曹尚书分两人,称之为六曹。后主客曹分为南北两主客曹,但仍习称六曹。魏晋以后,尚书六曹屡有变革。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
3、隋唐宋元
隋、唐、元时六部尚书官阶为正三品,宋代六部尚书为从二品。
隋初设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隋唐前,曹即为尚书。
隋唐后,曹为各部尚书的下属机构,如隋度支尚书之下属为度、仓、左户、右户、金、库六曹。唐代各州府佐治三官亦分为六曹,即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此亦称六司,即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
宋徽宗时,州县亦设置六曹,称之为兵曹、刑曹、工曹、礼曹、户曹、吏曹。故俗以六曹为地方胥吏之通称。后屡有变异。
隋初有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于尚书省。
宋代因之。元代改统于中书省,又以吏、户、礼为左三部,以兵、刑、工为右三部。各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总领三部之事。
4、明清
明代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六部尚书官阶为正二品。
清代于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雍正元年(1723)以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
兵部掌全国兵籍及武职官员。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
5、晚清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这是六部之外增设新部之始。二十九年又增设商部。三十一年再增设学部及巡警部。六部之制逐渐变化。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兵部改称陆军部,工部与新设之商部合并为农工商部,原来的理藩院改称理藩部,刑部改称法部,另增设民政部、邮传部。
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至宣统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责任内阁。
五月,责任内阁颁布官制,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六部之制,遂告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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